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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的通知
贺食药监发〔2016〕22号
2016年05月13日 10:27

各县(区、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局有关科室: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执法办案行为,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在全市系统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评查范围

各县(区、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的案卷

二、评查时间

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查方式和内容

此次案卷评查若案卷数在10件以内的,全部进行检查;若案卷数在10件以上30以下的,按照案卷数的50%随机抽查;若案卷数在30件以上的,按照案卷数的30%随机抽查。

(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对食品类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安全法修订后新增法条内容和相关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规范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是否经自治区统一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情况。

(三)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重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的数量、行政许可的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有无增设行政许可的条件,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四)对违反食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有无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五)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的情况。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案卷归档规范的情况。

(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情况。查处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是否及时、合法、规范。

四、组织领导和评查步骤

市局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稽查局长唐一上同志担任,成员由黄海洋、卢志军、卢宁同志担任各县(区、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填写好《2016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见附件4),供评查组随机抽查。同时,要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行政强制案卷评分标准》(见附件1、2、3),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30日前报市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卢宁,电话:52716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把这次案卷评查作为今年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选择有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至市局政策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切实履职,务求实效。案卷评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阅每一份案卷,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分析总结,认真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对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要专门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及时予以整改。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登记表

2.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登记表

3.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登记表

4.2016年行政执法案卷目录

2016年5月13日

附件1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登记表

被评查单位:   该案卷得分:分

案由

办案部门

案卷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简要案情

记分项目

得分

扣分原因

立案阶段,立案审批表(共12分,每项2分)。1.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2.案件来源明确;3.有案情记载;4有立案依据;5.有承办人、承办部门、法制部门的意见和签名,有领导审批意见及签名;6.有立案时间。

调查取证阶段(共46分)。1.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3分);2.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6分);3.调取与保存证据(或查封、扣押财物)(8分);4.告知和申辩(10分);5.调查终结报告(或案件处理审批表)(10分);6.听证程序(共9分,依法不需要听证的,记满分)。

审查决定阶段(共24分)。1.案件处理呈批表(6分);2.案件集体讨论记录(8分);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分);4.行政处罚决定书(6分);5.责令改正通知书(2分)。

送达和执行阶段(共10分,每项2分)。1.送达文书规范;2.给予罚款处罚的应有合法票据;3.没收财物的应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4.有执行情况材料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及法院执行情况材料;5.结案报告规范。

案卷装订(共8分)。1.一案一卷(1分);2.文书材料系统排列后逐页编号(2分);3.卷内目录填写规范(1分);4.纸张无破损(2分);5.装订整齐无金属物(1分);6.卷内书写文字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毛笔(1分)。

评查人: 评查时间:年月日

附件2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登记表

被评查单位:     该案卷得分:分

项目名称

案卷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记分项目

得分

扣分原因

申请阶段(4分)。1.有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书或许可申请表;2.委托申请的附具授权委托书;3.当场更正的修改部分由申请人(代理人)加盖印章或捺印手印;4.有许可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并有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确认。

受理阶段(12分)。1.不予受理。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理由,内容规范,有签收;2.受理。受理通知书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内容规范,并有签收;3.补正。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告知方式规范,有当事人签字。

审查阶段(40分)。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后由审查人员签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5分);2.应报上级机关决定的受理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初步审查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机关(5分);3.告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利害关系人,告知方式及内容规范(7分);4.应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的,出具书面委托书,并附具检测、检验、检疫结果报告(5分);5.许可期限需要延长的,延长的期限和告知的方式要规范(8分);6.需要听证的,听证的程序要规范,要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10分)。

决定阶段(30分)。1.许可审批程序规范(10分);2.行政许可决定规范(10分);3.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规范(10分)。

送达阶段(6分)。1.送达符合法定时限和方式(3分);2.送达文书(或许可证照)规范(3分)。

案卷装订(共8分)。1.卷皮统一规范(1分);2.一案一卷(1分);3.许可名称填写规范(1分);4.卷内文书排列顺序规范(1分);5.文书材料排列系统并逐页编号(1分);6.卷内目录填写规范(1分);7.纸张无破损(1分);8.装订整齐无金属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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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人:  评查时间: 年  月日

附件3

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登记表

被评查单位:该案卷评查得分:分

项目

标准

评查内容

分值

存在

问题

得分

基础标准

<!--[if !supportLists]-->1.<!--[endif]-->行政强制主体合法(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并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无滥用职权情况)、被强制对象认定准确;2.行政强制相对人涉嫌有违法行为;3.程序合法(按照审批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强制);4.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无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应适用此法却适用彼法,或适用条款项目错误,适用未生效或已失效的法规,应适用特别法却适用一般法,适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下位法等情况)。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扣20分。

30

主体

<!--[if !supportLists]-->5.<!--[endif]-->实施行政强制执法的人员在执法中应主动表明身份,做到亮证执法,并在案件材料中的反映(记录)。 不亮证以及在案件材料中没有反映(记录)的,扣10 分。

10

<!--[if !supportLists]-->6.<!--[endif]-->实施行政强制对象与行政强制相对人为同一人。若不符的,扣10分。

10

审批

7.行政强制各项审批手续完善。未经审批的,扣10分。

10

8.审批表要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案件来源、案情记载、承办人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不符合的,每项扣2分。

10

决定

9.行政强制行为合法适当。行政强制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有强制程度的,应当在法定幅度内,且无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情况。违反的,扣10分。

10

法律文书

10.行政强制决定书制作规范(当事人名称准确、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拟给予行政强制的方式,当事人行使的权利和途径,行政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不符合的,每项扣2分。

10

送达

11.文书送达符合,送达回证应载明送达文书名称、受关达人名称(姓名),有当事人签署的名字和时间;签收人为非当事人时,应由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注明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有情况说明,有相关人员签字;送达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顺序进行。不符合的,每项扣1分。

5

归档

12.案件材料按照规定及时归档,装订整齐,装订顺序规范(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行政强制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卷内材料齐全,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码、大小规格统一,卷内无金属物,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或毛笔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5

其他

13.行政强制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全案得分为零。

备注

1.扣分以扣完该项分值为限。

2.存在问题一栏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不够填写的,可另附纸详细记录。

3.评查发现的问题不属于上列情况的,应记录在案,并应酌情扣1至2分。

评查人:评查时间:年 月 日


附件4

2016年行政执法案卷目录

序号

案卷名称

案卷编号

承办人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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