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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市监办发〔2019〕16号
2019年07月22日 15:29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二层机构:

现将《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718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全力东融,举全市之力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广泛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街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格局。着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通过优化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繁荣,使创建街区成为全市“以德行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示范街,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完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活动。

在总结去年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打造“一场”、“一景”、“一街”、“一村”、“一区”为主的“五个一”示范街做为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标准(试行)的要求(附件4),年内每个县(区)创建2条以上“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

“一场”:以贺州市富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全友家居为中心的街道两边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把富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全友家居创建为“星级”的购物环境,用高质量的商品,诚实守信的信誉,贴心周到的服务,创新的营销活动,展现贺州家居建材业领头羊风范。

“一景”:以有九百多年历史文化的明清古镇、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梦境家园”之称的昭平县黄姚镇黄姚景区内“金德街区”创建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助推贺州建设高品质文明生态旅游体系。

“一街”以钟山县商业步行街,创建成为商业资源丰富、公共设施健全、功能完善、名品名店集聚、消费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

“一村”:以秦汉时期从中原进入岭南楚粤通衢要道“第一入口”、“潇贺古道”入桂第一村的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岔山村,用古村村街打造出一条有古道油茶店、农家乐、烧酒铺等各类特色商铺的古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商业示范街区,成为可复制的“不断引领农村可持续发展,带动村落焕发新生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放心消费示范街。

“一区”:以远东国贸购物中心为区域商圈的街区两边为主,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商业示范街区,形成“诚信引领,众商齐聚,百店兴隆”的商业繁荣局面。

(二)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企业(店)活动。

一是统一称谓。凡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参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创建承诺企业(店)活动的经营主体,向辖区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统一填报《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申报表》(附件3),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相关证照,经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确定,其称谓统一规范为贺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企业(店)。二是统一标志。对参创企业(店),统一使用贺州“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企业)店字样的标志。标志样式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设计,各县(区)统一制作。三是统一标准。创建承诺企业(店)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制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标准执行(见附件4);四是统一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完善,建立《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等,促进消费争议快速和解。五是统一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应当向消费者承诺,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行为合法规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开展党旗领航诚信经营活动。

引导“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党员经营户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营造文明诚信的浓厚氛围。开展“党员诚信经营承诺”、“共产党员经营户”等方式,发挥“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以“党建+诚信”引领企业发展的新机制,强化党员引领作用,吸引群众参与,形成鲜明导向,维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各县(区)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完成示范街的创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召开创建动员会,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将创建活动的精神传达到此路段所有经营者,广泛征求经营户们的意见建议。

(二)集中推进阶段(8月16日至11月15日)。由市局网消科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县(区)局要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完善措施,提高创建水平。各部门组织人员对示范街加强日常监管,共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依照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入手,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各部门有力配合下,开展好创建活动的一系列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由市局组成检查组对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企业(店)进行抽查,总结县(区)创建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落实有力。一是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工作步骤,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为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任务,有力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抓出成效,同时,要注重典型引领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政府引领,多部门协同共创。创建活动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是推进创建活动的重要保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牵头部门的职能优势,主动加强与宣传、投资促进、工信、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城市建设等相关部门协作,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做好信息互通共享,积极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创的良好工作格局,让老百姓真正实现理性消费、放心消费、品质消费,确保创建活动措施落实有力。

(三)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涵、提升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将创建工作深入到最广大的消费者中。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利用相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活动经验及取得的成效,重点报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树好典型,通过典型带动,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加强情况反馈,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分析、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报送至市局网消科综合办公网邮箱(或外网邮箱:hzsxfzxh@ 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建强、5138872。

附件:1.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领导小组

2.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街申报表

3.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申报表

4.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街标准(试行)

5.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店标准(试行)

6.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情况统计表

7.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参创经营者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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