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特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行运用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23日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行运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西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精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高餐饮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拟在全市食品餐饮经营环节推行运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现就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行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餐饮服务食品信息追溯,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管理水平”这一主题,以提升能力、强化管理为目的,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指导和培养符合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方向要求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从而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全市持证学校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酒店全部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在线备案平台”即企业端口进行食品采购登记及使用的管理。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均能应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实现食品餐饮环节追溯系统与其他环节追溯系统有效对接,保证重点食品品种信息可追溯。各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台账记录规范化、信息化,经营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食品安全环境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9年8月前) 昭平县要结合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在本阶段完成对所有学校食堂、普通餐饮单位的系统应用培训和建设。市本级在本阶段完成所有市市场监管局直管学校食堂和重大活动接待酒店的系统应用培训和建设。其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学校食堂、普通餐饮中基础条件好、经营行为规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各10家作为试点进行系统应用培训,试点单位应当覆盖城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由试点单位率先应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起到传、帮、带的推行效果。同时,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合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反馈至软件供应商进行修改。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12月) 各县(区)要充分总结试点运行经验,结合本辖区实际,针对不同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拟定合适的推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积极动员餐饮服务单位应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即2019年9月底前,市本级学校食堂和昭平县学校食堂100%,其他各县(区)学校食堂70%以上使用该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2019年12月底前,全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重大活动餐饮接待酒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 (三)全面完成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各县(区)要根据工作部署,善于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阶段总结,在2019年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巩固既有推行成果,同时加强一般餐饮服务单位的推行力度,找准发力点,克难攻坚,集中力量持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确保2020年12月前,各县(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追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同时,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有效对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与其他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我市餐饮环节食品原材料重点品种可追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坚持党政同责,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把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社会普及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全面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正确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对追溯系统的认知认可,增强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三)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各县(区)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纳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工作中,通过定期公布红榜黑榜,监督各餐饮企业和食堂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查指导。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推行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形成工作进度排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于每个季度前5日将上个季度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 五、其他事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培训授课老师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在各县(区)开展轮流培训。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满足参训人数要求、配备有投影设备、能为手提电脑提供网络访问的培训场所。 (二)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确定本辖区餐饮服务追溯系统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对接培训相关事宜,填写好附件1,并将附件1于2019年7月2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 未尽事宜,请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联系,联系人:赖经纶;邮箱:117988820@ qq.com;联系电话:5299695、18778450613。
附件:1.餐饮服务追溯系统培训计划表 2.贺州市餐饮服务追溯系统平台简要介绍 贺市监发〔2019〕16号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行运用工作方案》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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