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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市监办函〔2019〕2号
2019年07月31日 16:15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19146号)要求,为了不断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于7月至11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网剑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主线,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网剑行动,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营造贺州市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

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

(二)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电动自行车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流通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网络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积极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五)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加大网络特殊商品及服务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销售保健食品、提供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六)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强化监管技术应用,探索应用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的新方式,完善监测监管流程,有效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重点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发现风险,发挥部门对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下旬)。各有关单位统一思想,广泛动员,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我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下旬—11月中旬)。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找准整治重点,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网络平台等电子商务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协调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牵头推进网剑行动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11月下旬)。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及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扎实部署推进。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整体部署,保证机构改革期间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畅衔接,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网上执法,树立执法权威。充分发挥“网监+”机制作用,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推动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及时发现风险,警示违法。

(三)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工作职责和市场监管总局等8个部门印发的《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http://gkml.samr.gov.cn/nsjg/wjs/201906/t20190620_302494.html)任务分工,针对辖区网络市场的情况和特点,认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电信、公安、投资促进、网信等部门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经营者座谈、约谈,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和违法典型案例,营造电子商务参与各方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做好《电子商务法》宣贯工作。

(五)总结分析,及时上报情况。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于11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案例1件以上,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市市场监管局网消科综合办公邮箱。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各上级主管部门。

未尽事宜,请与市市场监管局网消科联系,联系人:徐建强;联系电话:5138872

附件: 2019广西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7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贺市监办函〔2019〕2号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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