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立博公司,英国立博集团

图片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文件发布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贺市监函〔2019〕36号
2019年12月11日 16:02

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和区直驻贺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的规定,为强化城区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堂开办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就餐干部职工饮食安全,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开设单位食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请按照单位英国立博公司,英国立博集团行政区域归属,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可咨询城区市场监管局政务窗口,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政务窗口联系电话:5271860;平桂区市场监管局政务窗口联系电话:8836793

三、未尽事宜,请与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联系,联系人:李礼,联系电话:5299695


附件: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律法规依据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站由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511000003
英国立博公司,英国立博集团:贺州市贺州大道36号 联系电话:0774-5122468
内容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7007608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045号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