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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解析(二)
2019年12月12日 17:03

根据2019年度贺州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近期,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11类食品共127批次。经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合格118批次,不合格9批次,检出农药、兽药、微生物等问题。现根据抽检有关情况,进行风险解析如下:

一、食品安全风险解析

(一)微生物问题

1.关于食品中含有大肠菌群的风险解析。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产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受到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受到加工人员、工具器具等污染造成。也可能是储运过程和销售终端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或因包装不严、破损等问题造成二次污染。食用微生物指标超标的冷冻饮品易引起肠胃不适,发生腹泻等。

(二)农药问题

关于食品中含有丙溴磷风险解析。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三)兽药问题

1.关于食品中含有诺氟沙星风险解析。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是第三代氟喹诺酮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半衰期长,药物在水、土壤、生物体中消除缓慢,导致动物源食品(蛋、奶)中出现残留,药物通过食物链富集作用,最终蓄积在人体内,还会产生环境中的耐药菌,从而严重威胁人类健康。长期食用对人体可能产生一系列毒副作用,包括影响软骨发育,引发肌腱病症如肌腱炎、肌腱破裂,部分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肝毒性,引起肝脏转氨酶升高等。

2.关于食品中含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风险解析。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关于食品中含有孔雀石绿风险解析。孔雀石绿是三苯甲烷类化学物,为工业染料,因其具有杀菌作用,常被不法商家用于处理受寄生虫影响的水产品。《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在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有研究表明,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除了具有致癌性,还会导致胎儿畸形和呼吸毒性。在组织病理学上,发现多器官包括肝肾的伤害及功能障碍。

4.关于食品中含有氯霉素风险解析。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在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昭平县昭平镇佳乐黄焖鸡米饭店使用的“碗”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10月31日),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昭平县大统发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野菊花蜂蜜”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12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诺氟沙星,检测结果为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昭平县昭平镇鑫洋水产店销售的“沙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19日),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438.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四)昭平县昭平镇惠诚购物广场销售的“沙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18日),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143.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五)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时代购物中心销售的“白贝”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19日),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47.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六)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时代购物中心销售的“沙甲”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19日),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99.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七)广西昭平县泰兴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沙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442.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八)昭平县昭平镇八八海鲜馆销售的“黄骨鱼(淡水)”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18日),有二个不合格项,一是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177.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超过100μg/kg;二是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检测结果为1.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九)昭平县昭平镇新奇水果店销售的“丙溴磷”样品(购进日期:2019年9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丙溴磷,检测结果为0.4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上述9批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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