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实现健康长寿,是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由基本温饱向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优势日益凸显,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高。2015年我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8.0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35‰、7.24‰和21.2/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广西平均水平。全市森林覆盖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均居全国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观念、健康意识的增强,两孩政策全面实施,人口总量的增加,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改变等,也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需要从市级层面统筹解决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
未来15年,是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将为维护人民健康奠定坚实基础,消费结构升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将为发展健康服务创造广阔空间,科技创新将为提高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将为健康领域可持续发展构建强大保障。
为推进健康贺州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党的十九大及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的战略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包括总体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健全支撑与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等八篇内容,是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党委、政府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利用“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和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基地等重大改革契机,发挥“世界长寿市”、“中国十大养生城市”的品牌优势,全力推进健康贺州建设,加快构建大健康、营造“三大生态”、打造“生态贺州.长寿胜地”,实现“两个建成”的宏伟目标,切实让全市人民拥有健康的身体、享有健康的服务、过上健康的生活。
第一篇 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
推进健康贺州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民生建设,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大重点领域,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健康扶贫攻坚、全民健身普及、健康产业发展等行动计划,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大力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健康贺州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贺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建设健康贺州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市情,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健康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健康医改、健康扶贫、健康产业等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全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符合贺州实际、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转变服务模式,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实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振兴中医药壮瑶医药,提升健康服务质量水平。
坚持公平公正,促进均衡发展。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和均衡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建共享。强化政府在健康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整合全社会资源,强化个人的健康意识和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
第一节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为建成健康贺州打下坚实基础。
到2030年,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健康产业规模明显扩大,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健康产业集群,大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与完善,实现规模化、集群化,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建成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基地。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节主要建设指标
健康贺州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2030年 | 牵头部门 |
健康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5 | 78.5 | 79.5 | 市卫生计生委 |
婴儿死亡率(‰) | 7.5以下 | 6.0 | 4.5 | 市卫生计生委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5以下 | 7.5 | 5.6 | 市卫生计生委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8.0以下 | 14.5 | 11.5 | 市卫生计生委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6 | 91.5 | 92.2 | 市体育局 |
健康生活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8 | 25 | 30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县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宣传频率(次/月) | 10 | 10 | 10 |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市县广播电视开设健康教育栏目(%) | 2 | 2.3 | 2.5 |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健康教育栏目播出频率(次/月) | 10 | 10 | 10 |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 | 4 | 10 | 20 | 市红十字会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 94 | 100 | 116 | 市体育局 |
健康服务与 保障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9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比2015年降低10% | 比2015年降低20% | 比2015年降低30% | 市卫生计生委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85 | 2.7 | 3.0 | 市卫生计生委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中医民族医医师(人) | 0.28 | 0.35 | 0.45 | 市卫生计生委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2.2 | 2.5 | 市卫生计生委 |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以上 | 95以上 | 市卫生计生委 |
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 85 | 90 | 90以上 | 市卫生计生委 |
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80 | 83 | 85 | 市卫生计生委 |
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比重(%) | 28左右 | 27左右 | 25左右 | 市卫生计生委 |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 93 | 95 | 96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食用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 | 98 | 98 | 98 | 市农业局 |
健康环境 | 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1.5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市环境保护局 |
设区城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96.2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市环境保护局 |
禽畜圈养率(%) | 85 | 90 | 95 | 市水产畜牧局 |
建材质量抽查合格率(%) | 90 | 91 | 92 | 市质监局 |
健康产业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 610 |
|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节组织实施阶段
(一)稳步推进阶段(2018—2020年):初步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格局,基本建立完善的全民健康制度,健康体制机制成熟稳定。
(二)深化加速阶段(2021—2025年):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的建设进程快速推进,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三)全面完善阶段(2026—2030年):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难点健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第二篇普及健康生活
第四章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第一节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专项行动,到2030年,基本实现县(区)全覆盖。积极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建设,到2030年,创建自治区级以上健康促进县(区)达到3个。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从小抓起,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结合每年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广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宣传动员优势。组织实施“健康贺州行”活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到2030年,市县(区)广播电视开设健康教育栏目的时间占比达2.5%,健康教育栏目播出频率达到10次/月,市县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宣传频率达到10次/月。
专栏1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
1.开展“三减三健”、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专项行动。 2.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建设。 |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课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关爱青少年健康。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实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试卷行动,按规定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学科教学每学期安排6课时以上。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素养知识掌握率达90%。将健康教育纳入保健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培养培训健康教育师资,健康教育专兼职老师每年要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实施健康教育情况列入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完善学校健康教育监督评价体制,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大力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重点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示范学校,新建、修建一批学校体育运动场馆,基本满足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及开展校园足球等活动需要。新建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要符合国家配备、安全和质量标准。坚持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加强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心理辅导,实现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心理辅导全覆盖。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活动设施安全等相关政策。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专栏2健康教育工作 |
1.2018—2020年,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健康教育师资培训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实施健康教育项目。 |
第五章树立健康行为
第一节引导科学营养膳食
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降低营养相关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督检测力度,让群众饮食环境更安全,饮食结构更合理。扶持绿色农业,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畜牧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制定相关标准及规范,推动食品工业根据人体对营养的需要,生产营养丰富热量低的食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要求学校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定期测量身高、体重等健康指标。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第二节加强控烟限酒力度
积极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法律、价格、税收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控烟相关规定,增强烟草行业控烟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广告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积极做好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工作,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法规。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强化戒烟服务,推广戒烟门诊和戒烟热线服务。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适量饮酒、文明饮酒宣传教育,抵制过量饮酒和酗酒行为。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
第三节提升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精神门诊,开展健康心理辅导和咨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对“社区矫正者”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高等院校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健全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第四节抵制毒品,倡导安全性行为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本市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理成瘾者。加强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监测,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实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科学管理。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支持学校课程计划中引入预防健康危害行为教育,提供青少年不安全性行为和药物滥用危害的信息。加强立法控制,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对青少年开放的非法行为。
专栏3健康行为促进工作 |
1.2018-2020年,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行动、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健康行为促进工作。 |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体育均等化。加强健身步道、休闲绿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强绿地、江河堤岸等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到203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0分钟左右健身圈全覆盖。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全民健康与全民健身深度融合。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大力发展足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大力推广普及贺州特有的寿城吸氧操,力争在2030年普及达到50万人。到203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16万以上。
按照广西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科学健身宣传和培训。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慢性病运动干预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康复医学和运动医学。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设贺州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加快各县(区)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
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开辟形式多样的妇女健身辅导站,推广适合妇女参与的运动项目。依托社区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全面提升老年人科学健身和体育服务水平。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发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加强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在训练、竞赛、培训等方面为残疾人运动员提供科学系统的保障与服务。增加社会矫正人员健身服务供给。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
第五节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推进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农业、脱贫攻坚的融合发展。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活动计划,开展创建全民健身健康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以及示范学校、示范单位等活动。发展全民健身健康农业示范区、示范休闲农庄和水果示范基地。
专栏4全民健身计划项目 |
1.2017-2020年,群众体育星火燎原工程、体育赛事兴旺工程、健康贺州体育惠民工程、贫困县(乡、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标准化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 2.2018—2020年,举办寿城吸氧操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一次以上,举办寿城吸氧操国际高峰论坛。 3.2018—2022年投资30亿元建成贺州姑婆山体育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4.2021-2030年,持续深化全民健身计划项目。 |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七章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实现防控关口前移。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逐步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维持无脊灰状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继续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不断降低我市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建立完善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继续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维持我市血吸虫病消除状态。继续巩固全市消除疟疾成果。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控制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重视中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
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强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持续推进我市诚信计生工作。坚持男女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到2030年,预计常住人口达292万左右,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专栏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1.2018-2020年,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项目、艾滋病治疗关怀体系项目、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行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现有的医疗机构基础上,建设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个市级、3个县级、5-10个乡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市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到2020年,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市妇保院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加强对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大力支持肿瘤、心脑血管、产科、儿科、精神、传染病等重点专科诊疗,以及疑难杂症康复等薄弱领域能力提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市级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市疾控中心标准化、市中心血站、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建设。
组织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和改善乡镇卫生院、县级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购置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乡镇卫生院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25张标准。到2020年,全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全面达到国家“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9张的标准;全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政策,按照3—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68人。到2030年,15分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0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
专栏6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1.2018-2020年,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建设钟山县人民医院东院、八步区第二人民医院、富川民族医院二期工程及卫生院达标建设项目 ,继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重大项目(贺州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贺州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市级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市疾控中心标准化、市中心血站、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项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确立分工明确的医疗体制,继续贯彻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以“医养结合试点市”为平台打造“生态贺州,长寿胜地”的城市发展新格局,按照《贺州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发展规划(2017—2020年)》,建立探索贺州医养结合新模式。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可度,加大力度培育具有家庭医生服务能力的人才队伍。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全市范围的信息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医疗信息公开程度,增加透明度。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第九章振兴中医药壮瑶医药
加强中医壮瑶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推动“中医壮瑶医药养生保健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中医壮瑶医区域性医疗中心和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加强中西医结合,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大力发展中医壮瑶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壮瑶医特色康复服务,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壮瑶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实施中医壮瑶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壮瑶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壮瑶医健康保障模式。建设中医壮瑶医药养生保健示范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壮瑶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壮瑶医医院服务领域,重点探索治未病在妇幼保健服务、青少年保健工作中的模式和方法,将基本服务体系普及到家庭,为群众提供民族特色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中医壮瑶医医师为中医壮瑶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广西贺州)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壮瑶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
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整合中医药民族医药科技资源,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动态监测。建立濒危药材种苗繁育和道地中药材基地并大力种植道地中药材。积极参与建立瑶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壮瑶医专业人才培养。
专栏7中医药壮瑶医药建设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中医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壮瑶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计划。 |
第十章实施健康扶贫行动
推进《贺州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加强贫困县二级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卫生室的建设,确保患有国家确定大病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口救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政策。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和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国家任务要求。
切实加强贫困县的饮用水、居住环境、少年儿童营养等影响健康因素的监测和干预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素养,夯实贫困人口健康基础。
专栏8健康扶贫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贺州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2.2021-2030年,持续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选择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疾病实行分类救治。贫困人口县域内参保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实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推广适宜医疗技术。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建设,有效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医疗能力。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开展基层执业医师特岗计划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工作。到2020年,为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和2名订单定向医学专科生。开展基层执业医师特岗计划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一章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区域内防治结合的妇幼健康综合服务模式。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基本医疗保健优质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疾病筛查、监测和防治网络。巩固婚育综合服务模式,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不断创新出生缺陷疾病筛查方式,推动基因检测技术的科学应用,重点提高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筛查和诊断水平。改善新生儿健康服务体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出生缺陷疾病诊断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体系,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和急救转运能力。完成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建设。
专栏9妇幼健康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健康妇幼工程、健康儿童计划、高危孕产妇与新生儿重症转诊工程、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 2.2021-2030年,持续实施妇幼健康工程。 |
第二节促进老年人健康
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平衡发展心理服务与生理服务,重视老年人负面情绪的疏导与缓解,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顾护理服务的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满足老年人在基层就医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待遇保障,使老年人更便捷获得基本药物。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对0-6岁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深入宣传和普及家庭康复训练,加强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智力和精神(孤独症)等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完善残疾人服务网络,健全残疾人专业评估体系,条件成熟的可建立社区康复站。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按《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县(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对有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免费适配。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扶贫工作,给予残疾学生平等受教育资格。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2030年,使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80%以上。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和国家残疾标准,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专栏10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
1.2018-2020年,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效益。 2.2021-2030年,持续实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逐步扩大使用范围。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十三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推进药品、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美丽贺州”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工程。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推广农村畜粪垃圾沼气化处理,建设农村规模化沼气池,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禽畜散养得到遏制,圈养率逐年提高。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20年我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到2030年,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加大植树造林面,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到2030年,创建贺州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个以上。
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完善城镇市政设施,实施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农村道路硬化、通信设施、供水排水、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物流配送等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到2030年,建成贺州市为健康城市、建成一批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村镇。
专栏11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
1.2018-2020年,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改厕项目、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健康城市、村镇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控制水环境污染源头,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控制颗粒物污染,治理废气重点污染源,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加快制定贺州市土壤修复计划,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加强对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实施矿区生态修复,防治土地退化。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的控制,提高设备的除尘效率,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式生产工艺;加强现有水泥厂、钢铁厂、建材行业、造纸厂等工业炉窑的深度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着力推进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先行实施生态自然体系、生态产业体系和生态宜居体系等一批重大示范项目。深入开展“青山工程”,以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滨江防护林、封山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绿色通道与城乡一体化绿化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为实施途径,着力构建“点、线、块、面”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例行调查,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县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专栏12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人居环境质量改善项目、资源与能源可持续利用项目、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等。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
健全从源头到消费食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和监管体系。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现科学监管。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持续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水产品违禁物质和兽用抗菌药滥用、饲料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2030年,全市食用农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实现质量追溯管理系统覆盖率80%。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积极探索创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网络交易、流通渠道监管手段。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实现源头控制,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力度。推动建设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地方标准。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药品(制剂)标准体系,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计划,积极推进广西中药壮瑶药(材)标准化进程。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专栏13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项目 |
1.2018-2020年,实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风险监测评估、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和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药品(制剂)标准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项目。 |
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融合,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职业防护,降低职业危害风险。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防治,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县(区)乡镇。职业人群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风险监测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实施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维护职工工时与休息休假权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到2030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碳酸钙粉体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建档率均达到9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遏制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3张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打好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计、规划和建设,强化源头和全过程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提升公民的交通安全理念和安全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提高理赔服务时效。建设统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到2030年,显著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力争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建立伤害预防监测干预体系。制定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严厉打击侵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关注女性人身安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标准(GB/T33170-2016),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问题排查。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加快安康医院建设,提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能力。
实施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计划。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学校、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交通运输、矿山、电力、建筑、旅游等行业,普及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群众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的普及率。到2030年,群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20%。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各级各类应急队伍,规范装备设备配备,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水平。建立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区域救援中心,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广西平均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
专栏14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伤害预防监测干预体系建设项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计划、卫生应急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安康医院建设项目。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 号),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8张床位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发展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口腔保健、康复、安宁疗护等资源稀缺服务,满足多元需求。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医院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措施。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逐步扩大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范围。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第一节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积极落实“桂北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新建贺州市中医医院附属护理院建设项目。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多形式多渠道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也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到2020年,市本级和各县(区)至少建成1-2所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
研究开发将壮瑶医药、长寿养生文化与旅游项目融合发展的技术和产品,探索生态康体养生旅游等旅游业与健康服务业相结合的新模式。打造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充分挖掘我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特色优势,根据贺州“四个小镇”特点与优势,重点发展以休闲养生(老)、康体保健、文化体验、旅游度假、节庆会展、中草药养生食品加工为特色的长寿养生养老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和产品,精心打造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将贺州市融入桂林-贺州健康旅游大格局和桂北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区,建设中医药特色旅游市,建设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等。开发高铁沿线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实现客源共享。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推动健康大数据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健康医疗云工程、医疗服务“一卡通工程”、电子病历共享利用工程、智能辅助医疗工程、大数据监管工程、大数据“治未病”工程、分级诊疗及远程医疗数据包等7大重点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健康设备制造业,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及其产品产业化,不断丰富和提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产品的品种、品质和品牌,不断提升智慧健康产业的协同创新、产业化应用、大数据利用及共享服务能力,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
建设一批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协会(俱乐部)。打造一批以健身休闲为特色的全民健身示范区。制定实施体育旅游、户外运动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发展山地休闲项目,水上项目,低空飞行项目。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采用“公司+药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加快建设中草药材种植资源基地和药材原料基地,重点发展民族医药、中医药、生物制药等产业,加强与区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中药材种植GAP示范与研发基地,开发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瑶药等中药民族药和适合中医治疗特色的新品种,积极研发化学药和通用名药、抗感染药物等新产品及护理用品。加大中医药投入和政策扶持,强化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种养,加快推进华泰药业医药产业园、广西克鲁尼茶多酚生产、昭平县茶叶生物及医药产业园、灵峰药业异地技改扩建、桂东生物研发等项目建设。打造形成集特色药材种植、新药研发及加工、市场销售于一体的生物医药产业链。
发展生态健康食品加工业。依托丰富的果蔬、有机茶、瑶药等特色资源,深入实施开展“一县一品”示范工程,不断创新“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科研机构+农户”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绿色食品、营养和保健食品、养生酒、天然饮用水等。加快推进八步蔬菜、平桂马蹄、钟山贡柑、富川脐橙、昭平茶叶等特色品牌创建,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深入开发茶叶、油茶、黄姚豆鼓、蜂蜜、食用菌等系列长寿加工食品,积极发展饮料、养生酒、茶叶、油茶、特色水果、水产及肉禽加工等休闲健康食品和养生养老保健食品。提升甘甜泉、姑婆山泉等品牌知名度,推动饮用水产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加快建成珠三角知名的中高端养生饮用水基地。围绕贺州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建立生态有机食品研发中心、瑶医和瑶药康复养生示范中心、养生长寿产业研发基地。创新养生长寿健康产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建立“互联网+食品+金融”平台。重点推进富罗长寿食品产业园、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贺州生态经济研发等项目建设。
专栏15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
1.2018-2020年,积极实施健康产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健康旅游产业、智慧健康产业、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医疗康复器械产业、医药产业和健康食品产业。 2.2021-2030年,促进健康产业持续发展。 |
第七篇 健全支撑与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康促进领导机制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在健康领域的沟通协作;对涉及影响公众健康相关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制度建立。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家庭医生为第一责任人的团队签约服务机制,按规定收取的签约服务费纳入医疗收入管理,其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医疗费用控制的作用,推动建立“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加快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对健康贺州予以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健康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形成多元筹资格局。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对健康领域的支持力度,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全面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向公众全面公布权责清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鼓励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加快贺州市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强贺州市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施本土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本土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落实待遇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制度,支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到2020年,7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90%的乡镇卫生院有2名以上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做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依托自治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采取双向兼职、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技术协作等多种途径,吸引高层次医学人才来贺工作。创造高端人才发展事业的良好环境,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招聘入编、职称晋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健全完善“上挂、下派、内储、东靠”人才培养模式,盘活人才资源。“上挂”,即选调基层卫生计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挂职。“下派”,即选派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到县(区)行政机构及医疗卫生单位挂职。“内储”,即实施“贺州市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抓好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后备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东靠”,即充分发挥对接东部和中部地区门户和枢纽区位优势,利用广东高校众多、科技发达、名院集聚、名医荟萃的优势,切实加强与广东省知名医院(大学)的合作与交流。
加强健康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加大对儿科、产科、精神科、护理、康复、公共卫生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转岗培训工作。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进修深造、招聘录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和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养老护理、心理咨询等专门人才培养和使用。到2030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
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用人和岗位管理自主权。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确定编外人员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完善基层绩效工资制度,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提高结余资金中绩效奖励基金比例。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但不能冲抵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健全公共卫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专栏16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健康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及体育指导、养老护理、心理咨询等专门人才培养计划。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工程实施。 |
扶持地中海贫血、重点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领域实验室建设。配合自治区布局生物医学大数据、生物样本资源、实验动物资源等资源平台,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加快大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建设,打造一批医养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实施重大疾病科技行动计划,建立公共卫生科技创新研究平台,组织开展卫生科技攻关,加强重大疾病预防诊治研究与药物研发。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新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促进适宜技术推广。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开发中医特色治疗艾滋病方药。加强艾滋病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研究,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示范和转化。
专栏18健康科技创新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重大疾病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推进重大疾病科技行动计划。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健康科技创新工程。 |
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对接健康广西云服务平台,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到2030年,按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实现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国家、自治区相应平台互通共享、规范应用,人人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远程医疗覆盖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
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健康医疗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
专栏18健康信息化服务工程 |
1.2018—2020年,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 2.2021—2030年,持续推进健康信息化服务工程。 |
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完善工作,健全健康领域地方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与健康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加强卫生计生行业监督,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饮用水、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落实。
构建卫生与健康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立足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广西区内外有影响力的医疗集团合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资源,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健康科技合作与人才培养。采取高峰论坛、健康城市对话、健康城市联盟等形式,打造卫生与健康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开展跨境体育交流机制,参与举办跨境体育学术论坛、跨境体育赛事等活动。
第八篇强化组织实施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康贺州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贺州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组织程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将健康贺州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有序有力推进。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意义,宣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健康广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宣传贺州市党委、贺州市人民政府对健康贺州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宣传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健康承担的责任,宣传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投身健康中国、健康广西建设和健康贺州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十八章做好实施监测
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等政策文件,对本规划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细化完善。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和监测评估方案,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各地在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附件2
关于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健康贺州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充分利用好我市被认证为世界长寿市、“中国十大养生城市”,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的良好机遇,贯彻落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培育“五大新引擎”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医药、健康药食材、健康运动、健康服务六大产业体系,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健康扶贫攻坚、全民健身普及、健康产业发展五大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推进健康贺州建设,让全市人民享有健康服务、拥有健康身体、过上健康生活,为推进寿城贺州建设,为加快实现发展新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健康保证。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较为完善高效的健康服务体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区平均水平。
———卫生与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85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控制在28%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就医方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9.5‰、18/10万以下。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10%,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得到普及。保障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
———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普及。全民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90.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健康环境优美宜居。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努力构建绿色宜居健康环境。贺州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5%,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6.2%。
———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基本达标,大健康产业具备一定规模,初步形成园博园、姑婆山、东潭岭、西溪温泉四个中高端康养集聚区。力争建成三甲医院2家;大健康产业总产值力争实现610亿元,产值增加值占GDP比重的60%。进一步打响“生态贺州·长寿胜地”品牌,基本建成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基地。
到2030年,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1.稳步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投入责任,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足额安排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预算。推动建立各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项目管理,强化实施效果,提高防治水平。推进全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整合服务资源,大力开展“情暖贺州健康同行”主题活动,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贺州特色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全民关怀”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新机制,使流动人口基本享有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加强卫生应急“一体两翼”(即以体系和核心能力建设为“主体”,以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为“两翼”)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构建一体化指挥体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各级各类应急队伍,规范装备设备配备。加强风险评估和培训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
2.强化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健全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降低慢性病患病率和死亡率。健全免疫规划黄牌警告制度,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个儿童公平享有预防接种服务。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中心。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积极探索艾滋病救助“一站式”工作新模式,有效管理重点传染源,提高抗病毒治疗率。加强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从源头治理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巩固地方病防控成果。
3.维护重点人群健康。以幼儿园、中小学为重点,逐步实现校医或保健员全覆盖,加强常见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做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区域内妇幼健康综合服务模式,优化生育全过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体系,推动孕产妇分级管理新机制,提升地中海贫血等重大出生缺陷防控能力,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和营养改善、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等薄弱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心理辅导和咨询。加强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完善残疾人医疗与康复服务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继续从重从严从高打击“两非”行为,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
4.提高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提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按照《贺州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加强贫困县二级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卫生室的建设,确保患有国家确定大病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口救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政策。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和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国家任务要求。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基层执业医师特岗计划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派出支援团队,精准施援,精准帮扶,加快提升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到2020年,为贫困地区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1名、专科生2名。
(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采取医疗、医保、价格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全面启动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边远贫困地区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建立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激励机制,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县域医疗共同体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同质。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与基层医疗机构协作、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家庭医生为第一责任人的团队签约服务机制,按规定收取的签约服务费纳入医疗收入管理,其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医疗费用控制的作用。到2018年实现县域医疗共同体县级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全面推开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着力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快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和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发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预算管理和付费总额控制,开展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健康管理、日间手术、疫苗接种、中医壮瑶医诊疗技术、中药壮瑶药院内制剂和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多重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
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按照自治区医改办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督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票、货、账一致方可入库、使用。大力推进以市为单位和跨区域联合采购、专科医院联合采购,推进医联体带量、带预算联合采购,进一步挤压药品虚高价格。临床所用药品,必须从挂网品种目录中选购质优价廉的品种;必须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药品,采购药品必须通过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网进行网上采购和交易。继续配合做好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和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医药购销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不断完善监管、考核和退出机制。
5.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综合监管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实行医药卫生全行业监管,健全行风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监管、执法监督、行业自律、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的综合监管新格局。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按照标准配备和充实监督执法人员,到2020年医学和法学专业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确保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逐项落实建设用地,确保自治区下达投资计划后能及时开工建设,到2020年达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要求。力争实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完善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政策,按照3—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定,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推进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为重点,进一步打造特色医疗品牌,重点加强脊柱骨病关节外科、神经内、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咽喉科、内分泌科、肝病专科等专科建设。
2.强化医疗卫生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施本土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落实待遇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的培训制度,以3-5年为一个周期,对基层卫生人才开展全员培训。鼓励各地支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到2020年,7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90%的乡镇卫生院有2名以上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对认定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在招聘入编、职称晋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柔性引进力度,采取双向兼职、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技术协作等多种途径,吸引高层次卫生人才来贺工作。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公共卫生、遗传咨询等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转岗培训工作。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进修深造、招聘录用、职称晋升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门人才培养和使用。
3.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人员配备标准和核定办法,落实用人和岗位管理自主权。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确定编外人员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提高结余资金中绩效奖励基金比例。县域医疗共同体内的乡镇卫生院,在财政补助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但不能冲抵用编人员基本工资。健全公共卫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可用于开支人员绩效工资。
(四)普及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着力构建健康促进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市、县财政要安排经费保障实施。加强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建设,到2020年,创建自治区级以上健康促进县(区)1个。
2.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健康教育课时、教师和教材的落实。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资源库,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设公益性健康素养科普栏目,打造“健康贺州”宣传品牌。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行动。引导居民自主自律地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拒绝毒品和心理平衡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降低健康危害因素影响。
3.开展健康管理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基本医保、医药价格、商业保险等政策研究,推进保障人民健康的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健康促进行为干预策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上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预防保健机制,对重点人群、疾病、危险因素实行规范化健康管理。推进心理健康促进与工作。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建设好心理卫生援助热线。建立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干预机制,加强羁押场所被监管人群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建设绿色安全宜居健康环境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推进绿化建设,实施珠江流域防护林等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大气、水特别是土壤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持续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以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示范建设,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预防控制病媒生物。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到2020年,力争创建广西卫生县城2个。
2.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信息、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开展“双安双创”行动 (即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健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全品种、全过程监管链,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高风险药品的安全监管,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护墙”。
3.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机制,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六)创建全民健身品牌,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新风尚
1.构建健身服务网络。按照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公园和户外健身营地,推进健身步道和社区综合健身俱乐部建设。加快构建慢行交通网络,推进乡村自行车道和“慢行健身绿道”建设。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协会(俱乐部),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健身服务。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强绿地、江河堤岸等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建设,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全部乡镇(街道)、村(社区),形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
2.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坚持项目发展、品牌建设、群体赛事协调发展,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普及大众需求健身项目,扶持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打造“中国龙舟公开赛•昭平站”、“富川上灯炸龙节”暨中国—东盟(富川)国际龙狮争霸赛”、“寿城•吸氧操”等精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发展壮大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实现“5+N”模式模式 (即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产业协会、足球协会、和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单项体育协会)。到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2名文体管理员,每个行政村(社区)有1名文体管理员。
3.强化科学健身服务。加强科学健身宣传和指导,发展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国民体质监测平台和服务网络。加快体医结合,推广个性化“运动处方”(即针对个人的身体状况,采用处方的形式规定健身者锻炼的内容和运动量的方法),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各级的体医结合健康服务网络和服务站,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与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
(七)培育壮大新兴高质的大健康产业,大力推进寿城贺州建设
1.建立健全健康政策体系和产业发展体系。加强健康产业规划布局,统筹资源配置。在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在土地、财税、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编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交通发展专项规划、谋划重大项目等方面,充分做好与健康产业发展的衔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公益性养老服务,提供多层次医养服务。深入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预留社会办医发展空间,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医疗机构,重点支持一批PPP模式建设的高水平医疗机构。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医院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加快发展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医药、健康药食材、健康运动、健康服务六大产业体系。大健康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超过10%,到2020年健康产业总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16%左右。
2.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依托区位优势,充分挖掘长寿养生资源,大力推进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医养结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针对不同群体需求,重点规划和推进普惠型、中端、高端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开展项目招商,吸引社会资本在南乡西溪温泉康养小镇、大桂山国际森林小镇、东潭岭医养休闲区、园博园、姑婆山等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等专业医疗机构,打造一批竞争力强、辐射面广、融合度高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与北大医疗、正威国际、香港港骏、华润医疗的合作步伐,抓好亚行贷款项目尽快落地。推进市中医医院附属护理院续建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村(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打造“互联网+”医养融合服务平台,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地享受到各种医疗养老服务。
3.构建大健康产业链条。要着力构建中医药医疗养生服务、医药企业发展、健康医药研发、特色中草药材种植、长寿养生食材、保健滋补产品、天然优质饮用水、健康体育休闲、康养旅游等为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优势病种培育工程,推动“中医壮瑶医药养生保健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建设标准化的市级、县级中医壮瑶医医院;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馆”或“壮瑶医馆”建设达70%以上,推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推进灵峰药业制药厂退城进园,引导华泰药业、广西一曜等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力达新医药港等项目建设,推动生物制药业发展。积极开发特色中草药材,大力扶持灵峰药业、华泰药业等本地中药材企业,创建黄精、金银花、金线莲、厚朴等特色中草药种植园。加快建设贺州长寿养生产业园项目,打造长寿养生食材标准化生产基地与精深加工园区。加强甘甜泉、富川溪等现有饮用水企业的标准化生产,培育百亿元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开发畜禽奶源深加工,引进生猪等大型畜禽屠宰企业和肉制品加工企业,延伸养殖产业链。
(八)坚持开放创新双驱动,有效激发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生机活力
1.继续深化开放合作。牢固开放发展理念,发挥贯通桂粤湘三省特别是濒临珠三角的区位优势以及优越的生态、资源优势,加强与珠三角等地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医疗健康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综合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生态健康产业集团参与贺州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发展动能。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向东开放,通过对口支援、“周末智囊团”等各种形式,推进远程会诊、特色专科建设,与知名医院建立技术支持“绿色通道”,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和健康保健服务。
2.推进健康科技创新。构建新型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和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实施精准医学研究计划,组织卫生科技攻关,开展常见重大疑难病症诊治研究、药物研发和长寿规律性研究。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机构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国内或区内领先、特色优势显著的临床重点专科,突破一批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扶持重点传染病等重点领域实验室建设,着力提高重大疾病的防治水平。推进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促进医学成果转化推广和医药工业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创新对卫生与健康领域的贡献率和转化率。
3.建立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积极配合自治区建成三级(自治区、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机制,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城乡的健身信息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强化双向转诊服务应用,促进有序就医。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在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广泛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对健康贺州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推进协调机制,将主要任务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政府主导、职责明确、分级负担、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保障机制,逐年增加投入资金。重点向健康素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全民医疗保障、健康环境建设等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财税扶持政策,拓宽健康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
(二)加强法治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型管理模式。完善卫生与健康领域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互联互通的监管信息系统。依法打击涉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探索创新。坚持把健康贺州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场所创建,积极实践、创造经验,推动健康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深入推进健康贺州建设的目的、意义和相关举措,宣传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健康承担的责任,宣传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让“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强身健体、共建共享健康贺州的浓厚氛围。
附件:健康贺州建设主要指标一览表
健康贺州建设主要指标一览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1 | 人均预期寿命 (岁) | 78.5 |
2 | 婴儿死亡率 (‰) | 7.5以下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9.5以下 |
4 |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 18以下 |
5 | 城乡居民达到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90.6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16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40以上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比2015年降低%) | 10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 (助理)医师数 (人) | 1.85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28左右 |
11 | 贺州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91.5 |
12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96.2 |
13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 (亿元) | 610 |
14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95以上 |
15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 (%) | 80以上 |
16 | 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 | 85以上 |
17 | 设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94.9 |
18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90 |
19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90 |
20 | 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 80以上 |
21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人) | 2 |
22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 1.8以上 |
23 |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95以上 |
24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民族医执业 (助理)医师(人) | 0.30 |
25 |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 | 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