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市打传办起草了《贺州市举报传销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贺州市举报传销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反馈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2月27日前通过电话(5137272)或者邮箱(fbzdjzgg@163.com)反馈。
附件:1.贺州市举报传销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贺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