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食品餐饮监管处 张世鹏 蒙增慧 联系电话:0771-5892652 邮箱:scc@ gxfda.gov.cn 附件: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广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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