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部分气瓶充装单位违法采购、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假冒玉林澳华钢瓶检验有限公司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合格气瓶的主要特征为:检验标志环为绿色,检验单位标记为:玉林澳华钢瓶检验有限公司;气瓶护罩钢印中制造日期及设计使用年限标记为:2013.03-2021.03;气瓶瓶体下部未涂敷检验日期及下次检验日期(详见附图)。为预防气瓶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风险警示通告如下: 1.持有此类气瓶的广大市民,应将其退回原置换气瓶的充装站,置换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 2.各充装站应当主动将此类气瓶予以收回,并履行报废义务,作相应处理。不得重新流入市场。 3.各充装站不得对此类气瓶进行气体充装,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杜绝采购、销售、使用、充装此类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774-5130772,12315 电子邮箱: gxhzjjczd@163.com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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