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2018年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钟山县辖区开展食用农产品样品抽检,经检验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本次公开的24批次食用农产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共覆盖贺州市钟山县辖区6家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人。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广西钟山县泰兴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的“鲫鱼” 样品(购进日期:2018-09-12),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19.9μg/kg标准规定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经营单位开展调查,追查源头,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9第2期总76期).rar 附件2、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2019年第2期总76期).rar 附件4-部分检验项目说明(2019第2期总76期).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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