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贺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贺食药监发〔2018〕22号)要求, 我局于2018年11月组织开展了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抽验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所抽样品检验情况公告如下: 抽样方案要求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本级)在2018年11月份完成经营环节食品抽检样品7批次。我局在本次抽检工作中,采取随机抽样原则,对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建中店经营的豆制品、水产制品、食糖、蛋与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5个大类中的腐竹、藻类干制品、白糖、再制蛋类、淀粉5个小类食品进行抽样,共抽样品6批次。所抽样品经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样品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特此公告。 附件:1.检验依据及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9年第4期总78期).docx 附件2-产品抽检信息(2019第4期总78期).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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