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至5月组织对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抽检样品来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小食品经营店等,涉及保健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茶叶、方便食品、豆类及豆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类、鲜蛋、畜禽副产品、畜禽肉等8大类,40细类的食品,共计抽检168批次。抽检结果合格样品167批次,合格率99.4%,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0.06%。具体信息见附件。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健食品的铁、锌、硒含量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经营企业,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部署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上半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抽检信息(合格) 2.2016年上半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5月食用农产品) 小贴士: 铁、锌、硒: 铁、锌、硒是将人体所需重要微量元素之一。 铁是血红蛋白的重要部分,而血红蛋白功能是向细胞输送氧气,并将二氧化碳带出细胞;锌执行指挥和监督躯体各种功能的有效运作以及酶系统和细胞的维护,是合成蛋白质的主要物质;硒和维生素E在体内协同,能够保护细胞膜,防止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 第3期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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