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3月至4月组织对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抽检样品来自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小食品经营店等,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茶叶、方便食品、豆类及豆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类、鲜蛋、畜禽副产品、畜禽肉等13大类,52细类的食品,共计抽检183批次。抽检结果合格样品179批次,合格率97.81%,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19%。具体信息见附件。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粮食及粮食制品类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部署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生产环节一季度)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生产环节一季度) 3.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3-4月食用农产品) 小贴士: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水果及其制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部分乳制品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1.zip 2.zip 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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