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贺市监食罚〔2019〕2号 | 贺州市八步区新欣综合商店(周甜,身份证号:452402198712 220922)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贺州市八步区新欣综合商店(周甜,身份证号:452402198712220922) | 92451102MA5N90R83E | / | 贺州市八步区新欣综合商店(周甜,身份证号:452402198712220922)2019年10月22日购进销售的的食用农产品香蕉经我局抽验。该批次香蕉吡唑醚菌酯检测项目实测值为0.18(标准值≤0.02),检验结果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经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情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0.1.7 |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