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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2018年02月02日 09:1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等;

4)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局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监控中心、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局、行政许可科、规划财务科等12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总数为84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含机关后勤编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9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9人,其中行政在职38人,事业在职4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39名(含机关后勤编4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3人,机关后勤编3名。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5人。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参公事业编制19名(含后勤事业编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

(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编制20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

(四)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监控中心。事业编制3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

(五)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事业编制3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21.63万元,同比增加990.63万元,增长44.4%,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691.63万元,比上年增加852.46万元,增长101.58%

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100%

3.债券转贷收入1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1.63万元,同比增加990.63万元,增长44.4%,其中:基本支出77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05%,同比增加124.57万元,增长19.16;项目支出244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5%,同比增加866.06万元,增长54.78%。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54,同比增加141.29万元,增长30.98%;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0%,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29.42%;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6%,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7.39%。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244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5%,同比增加866.06万元,增长54.78%。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1.63万元,同比减少509.37万元,下降22.83%,其中:基本支出77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05%,同比增加124.57万元,增长19.16;项目支出946.89万元,同比减少633.94万元,下降40.10%。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93万元,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运行560.42万元,是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基本工作经费。其中: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382.96万元;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77.27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9万元。

药品事务5万元是药品快速检测车运行维护费。

化妆品事务5万元是化妆品安全监督执法经费。

医疗器械事务5万元是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执法经费。

食品安全事务107万元是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经费、应急实验室专用食品检验耗材经费、创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经费等支出。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24.89万元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经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科普宣传经费、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等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0.95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9.87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0.38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充保险等支出。

住房公积金61.16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7.5万元,同比持平。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9万元,同比持平。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五)会议费2018年预算5万元,同比持平。

(六)培训费2018年预算34.96万元,同比增加2.48万元,同比增加7.6%,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及业务培训量的增加,需要适当增加培训费年度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77.2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0.30万元,增长29.42%,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逐年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及日常监管工作费用等开支也相应增加。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租用私人楼房作为办公用房,面积共882平方米;共有机动车5辆,价值103.15万元,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6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四、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00.73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指财政部门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各项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各项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各项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等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21

附件:市食药监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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